湖北省税务部门运用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防控大平台,联合警方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铲除3个以虚开普通发票为主的犯罪团伙,已查明涉嫌虚开金额50.38亿元,其中虚开普通发票45.12亿元,仅湖北武汉地区已查补税额1823万元。
办案人员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12·01”案情况。 李秋莲 摄
近日,湖北省税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创新运用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防控大平台(以下简称防控大平台),采取“定位+引导”“预警+共享”“税务+公安”的链条式打击模式,成功破获“12·01”跨省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铲除3个以虚开普通发票为主的犯罪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29名,收缴大量电脑、手机、信息群发器、身份证、银行卡、税控盘、印章等作案工具。
目前已经查明,这3个团伙涉嫌控制122户空壳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4938份(其中专用发票1947份、普通发票12991份),涉嫌虚开金额50.38亿元(其中虚开普通发票45.12亿元),下游受票企业有2490户,涉及湖北、北京、上海、江苏等32个省市,湖北武汉地区已查补税额1823万元。
日前,此案的侦办获得公安部一项办案评比活动财税领域全国第一名的成绩。
1“定位+引导”,发现虚开线索
案件要回溯到2017年10月。
当时,湖北税务部门注意到一个现象:税务机关实行实名办税后,不时有人诱骗一些法律知识缺乏的人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批量注册空壳公司,让这些所谓的“法定代表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实名采集信息、认证等业务。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武汉税务部门率先于2017年10月创新推出“面宣面签”制度,即通过模块设计和规定,对辖区内具有潜在风险的纳税人(新注册空壳公司),在票种核定或发票开具环节前,由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实名采集、实名认证,向其提示涉税风险和法律责任,并当场在《办理税收涉税事项告知书》上签字确认,实现“面宣面签”制度的“定位风险+引导遵从”功能。
2017年12月1日,武汉市税务部门依托防控大平台的“面宣面签”模块,在对一户新办高风险纳税人进行“面宣面签”时,发现其法定代表人对所成立企业知之甚少,疑似并非企业真正的掌控人。当从税务人员口中得知通过虚假注册登记虚开增值税发票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这名“法定代表人”称自己是个普通百姓,被人骗了,并立即停办相关业务。
武汉市税务部门正对一家新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面宣面签”。 陈巍 摄
此后不久,先后有多人到武汉市公安、税务部门报案,称自己受骗当了一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7年12月4日,多个征管单位锁定有关疑点信息,并向武汉市税务局汇报。当天,疑点线索被转交稽查部门查处。
接到任务后,稽查部门立即成立专班,分析案情,制订方案,展开调查。
2“预警+共享”,锁定虚开集群
由于案情重大,工作专班决定利用风险防控大平台的快速预警模块和数据共享模块功能展开大数据分析,锁定更多涉案线索。
快速预警模块能通过设计预警指标值,实时扫描识别风险、锁定风险和推送风险任务。数据共享模块能及时分析归集、清分和推送异常发票,形成税收风险防控管理闭环。通过快速预警模块的预警指标值及其22个预警子模块,武汉税务风险分析团队对高风险纳税人进行全方位的大数据比对分析,快速锁定了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异常、存在高风险人员任职、注册地址异常、法定代表人变更异常、人员身份重叠交叉等5类特征的空壳公司为虚开风险群体。
结合空壳公司的5类特征,将前期已发现疑点公司存在的法人同轨迹、高管交叉任职、办税人员重复、公司注册地址重复、纳税申报数据和用票量数据比对异常的同类项合并叠加,税务人员筛出了2413家吻合度高的可疑公司。
锁定此疑似虚开发票的集群后,考虑到案情复杂、核查范围大而稽查力量有限,湖北税务稽查部门启动税警联合办案机制,于2017年12月5日将案件线索移交武汉市公安部门,并成立“12·01”专案税警联合专案组。同时,通过防控大平台数据共享模块,将2413家目标公司的信息数据导入公安部门的数据分析系统。
很快,公安部门大数据显示:这2413家目标公司中有3个非常紧密的集群。联合专案组选取其中一个空壳公司集群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又发现具有多项共同特征的35个空壳公司:登记人员的身份信息在空壳公司中相互交叉;没有任何实际经营业务;开具大量发票后全部走逃。
据此,联合专案组将这35户企业锁定为高嫌疑虚开发票企业。
3“税务+公安”,破获虚开团伙
接下来,办案人员面临又一个难题:涉案团伙人员多、流动性大,其人员真实信息怎么查?
梳理分析空壳公司的犯罪形态后,湖北税务稽查部门依托防控大平台的“税务+公安”模块,通过大量数据分析,确定张某威是武汉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后,顺藤摸瓜,陆续锁定詹某良、詹某泉、詹某金、詹某玲等多名涉案嫌疑人。
接下来,湖北税务稽查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和人民银行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进行大数据分析,梳理出了相关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固定了案件的相关证据链。证据显示:这些虚开团伙组织架构复杂,分工细致,其中每个虚开团伙都有一套操控多地成立空壳企业、领取发票的流程。他们将骗领的发票邮寄到一个地方,由设在此地的公司统一对外虚开。
发现以詹某泉为首的虚开团伙后,湖北税务稽查部门开展横向拓展分析,借助公安部门的大数据摸排等手段,紧盯犯罪嫌疑人的行踪,最终查明了3个虚开发票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
通过梳理调查取证资料,专案组发现该团伙虚开发案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是案件涉及3个团伙,詹某涵、詹某泉、张某远是核心成员,团伙成员共有30余人,成员间分工合作,隐蔽性强,通常在武汉、贵阳、上海、淮安等地注册空壳公司骗领发票后,寄往南方一些地方对外虚开。
二是成立中介公司操作。武汉地区实际控制人詹某良使用化名刘某,指使张某威(化名林某德)成立武汉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招聘5名大学毕业生,具体负责办理虚假注册公司、虚假申报等业务。
三是通过诱骗手段,以他人名义注册登记公司,逃避打击。武汉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张某,以欺骗手段,找一些不明真相的农民充当法定代表人注册成立公司,并让这些人到税务机关办理信息采集等业务。到案发时,这家中介公司已用此手段在武汉注册97家空壳公司。
四是骗领发票实施虚开。完成实名采集后,犯罪嫌疑人不再联系这些被骗的法定代表人,转由其财务公司人员到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申领发票等业务。开票、收款等核心业务由核心人员詹某良、张某威操作完成。
在充分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后,湖北税务、公安部门抽调200余名税警成立联合抓捕专班,下设三个抓捕小组、一个数据支持中心、一个后期保障小组,并制订了周密的抓捕方案,与深圳、广州、贵阳三地税警人员同步开展抓捕行动。
最终,税警联合铲除3个以虚开普通发票为主的犯罪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29名,现场缴获大量作案工具。至此,跨越多地的“12·01”虚开发票大案全面告破。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检察机关。
--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