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户商户群情激昂,集体举报,向税务机关反映市场经营方涉嫌逃税。税务机关立案调查后,却接连遇到企业人员不配合、现场检查无收获、账簿凭证缺失等困难,如何才能确定企业的隐匿收入,成功追缴税款?检查人员决定另辟蹊径……
制图:李星
最近,广州市税务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对W电器交易市场(以下简称W市场)实施税收检查,确认该市场经营方隐匿租金、进场费等收入共2174万元未依法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对W市场经营方作出补缴税款230万元,加收滞纳金66万元,罚款60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税款已全部追缴入库。
“不签合同,不给发票”——30多家商户上门举报
不久前,广州市税务机关接到W市场30多名租户的联名举报。租户称,该市场经营方在收取进场费和租金的过程中,不签订合同、不通过银行转账,收款后不开具收据发票,同时收费时也没有第三方见证人,涉嫌取得收入不入账逃税。
“我们交了这么多进场费,却什么凭据都没有收到,感觉个人权益一点儿都没保障,W市场坑钱不认账了咋办?这里面一定有猫腻。”租户代表李某向税务人员气愤地说。
大中型商品经营市场,具有专业性强、辐射效应大等特点,是商家经营的重要平台,尤其是名气大、经营状况好的商品经营市场,商户为抓住商机,会争相进驻,在此情况下,收取进场费就成为进入一些商品经营市场的“行规”。由于商品市场的商户以个体户为主,相关支出基本不需要索取发票,这就给了市场经营者可乘之机,故意通过收取现金或私人账户转账等手段,隐瞒收入,偷逃税款。另外,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市场经营方会利用商户流动性大等特点,故意在经营中表现出管理混乱、账册不全的情况,以逃避税务机关监管和核查。
由于在之前的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人员对大型商品经营市场存在的这些涉税问题已有所了解,因此接到举报后,广州市税务机关立即组织人员搜集W市场及同业近年经营情况。
对比分析后,税务人员发现,该市场的经营方是个人普通合伙企业,其经营场地租赁自A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市场虽只有110多个铺位,但地处广州市繁华地段,已有10多年经营历史,具有一定知名度,积累了大量客源。该市场招租期为5年一次,招租期内租户需向市场缴纳一定数额的进场费后,才能获得继续在市场中做生意的资格。
税务人员分析市场经营方数据时发现,2015年,该市场进入新一轮招租期后,由于进场费等增加,收入与2013年、2014年对比本应有大幅增长,但该市场2015年纳税申报数据却与前两年基本持平。此外,税务人员了解到,在招租期间,因租赁资格及租金水平问题,市场方与租户曾发生较大冲突。综合各方信息,税务人员认为,租户举报信息可信度较高,广州市税务机关当即立案,成立稽查专案小组,对W市场实施税收检查。
账簿“失踪”,凭证缺失——突击检查收获寥寥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先期进行了实地暗访,多次摸查该市场及周边同业情况,并向租户了解了近年市场的经营状况。在掌握相关信息后,专案组决定对W市场办公场所实施突击检查,并安排信息技术人员随行调取电脑数据,以便尽可能获取企业账册、进场合同、租赁合同、租金收据、租户明细等原始证据。
陆某是W市场经营者肖某聘请管理市场日常事务的经理,看到突然到来的检查人员,陆某感到很意外。当检查人员要求查看账册资料时,陆以账册资料缺损、遗失等理由拒不提供。检查人员在现场发现,偌大的办公场所中,市场管理方竟没有一台电脑,检查人员未找到任何电子数据、账册凭证和进场合同等较有价值的资料。
经过检查人员耐心开展税法宣传等工作后,尽管没能调取到企业账目,但陆某提供了该市场的铺位分布平面图、租户明细表,以及市场管理方向部分租户收取租金等费用时开具的收据等资料。经过与W市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比对,检查人员发现,该市场的确具有账外经营嫌疑。
与此同时,专案组开展了外围取证:到银行查询W市场经理陆某、市场经营者肖某及其合伙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到经营场地产权人A公司调取W市场分租情况的备案资料。尽管银行账户调查未取得预期收获,但检查人员将A公司获取的分租备案资料与W市场办公场地获取的租户明细表进行对比分析后,确定了市场租户数量等具体信息。
按图索骥,约谈租户——经营真相渐出水面
前期调查虽有进展,但专案组仍没有取得W市场管理方收取租户进场费账外经营的直接证据。税收征管法第35条规定:“纳税人账簿账目混乱、凭证不全导致难以查账,且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进行核定征收。” 结合该项法规,专案组决定转换办案思路,从市场租户约谈调查入手,通过租户提供的缴纳进场费数据,确定该市场的经营收入,实行核定征收。
专案组分成四个小组,根据手头的租户明细表,对市场的全部租户共97人发出询问通知。询问前,专案组逐个致电与租户落实询问时间和地点。然而,询问开始后,最初两天,仅有几个租户到场配合询问工作。
一些租户对检查人员坦言:“不是不想配合,是怕事后会受到打击报复,影响经营。”面对商户的担忧,专案组锲而不舍,多次上门向租户开展税法宣传和说服工作,晓以利害,并表示税务机关的工作也是对租户权益的保障。在检查人员的努力下,配合询问工作的租户不断增多,短短8天时间,专案组即完成了对87名租户的言证收集工作,反馈率接近90%。租户们提供的信息涉及各租户铺位位置情况,进场费缴纳情况以及是否收到收据或者是发票等。同时,通过对租户反映的W市场经营方的涉税收入金额与其申报纳税金额对比,发现W市场涉嫌隐匿应税收入超过2000万元。在此过程中,一些租户还向专案组提交了租赁合同、租金收据等相关证据。
专案组从市场租户处了解到,市场招租相关工作由市场经理陆某主持,陆某事前与租户口头沟通续租缴纳进场费、租金金额等事宜,约定交款时间。交款日当天,陆某到租户柜台引领租户随他到停车场,让租户将用报纸包好的钱丢进其指定的不同车辆的后备箱中。
至此,案件脉络已逐渐清晰。
约谈说法,晓以利害——企业拿出“内账”补缴税款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专案组多次电话联系市场实际经营者肖某,但其拒不承认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的租金收据由市场开出,坚称这些业务是经理陆某私自收取租金的行为,并表示在外出差无法接受调查。但随着专案组现场检查、外部调查,以及约谈询问租户等调查的“风声”屡屡传入肖某耳中,压力之下,其最终答应与专案组面谈。
在双方约谈初期,肖某仍抱有侥幸心理,表面上表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但谈及具体业务时,仍称账外收取租金、进场费等行为是市场经理陆某一人所为,自己并不知情。
检查人员耐心对肖某进行税法宣传教育,表示税务机关具有税收核定权,可以通过调查期间获取的租户提供的缴纳进场费的数据等证据,依法以核定方式核算征收相关税款,如果肖某继续采取隐瞒等方式对抗税务机关调查,情形严重将会承担法律责任。权衡利害后,最终肖某向税务机关承认了收取进场费未入账未依法申报纳税的违法行为,并将记有租金收入、水电费收入、停车费收入和管理费收入的“账外账”交给了专案组,至此,案件水落石出。
经核实,W市场经营方通过现金交易不留凭证等方式共账外获得租户进场费、租金和其他费用合计2174万元,未计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广州市税务机关依法追征了税款,并对W市场经营方进行了处罚。
--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