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子网罗人员、注册收购大批“工具企业”,跨省作案,大肆虚开。但肆无忌惮的违法团伙没有想到,覆灭的日子来得如此之快……
制图:徐燕青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但每当回想起“11·19”虚开团伙大案侦办时那紧张忙碌、惊心动魄的45天,山东省济宁市税警专案组的办案人员依然心潮难平。
——仅用45天,办案人员就破获了这起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共捣毁4个犯罪团伙,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160户。在违法窝点,办案人员现场查获营业执照70余份,金税盘500余个,公章560余个,身份证60余个,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1.8万余份,手机50余部,电脑20余台,打印机10余台,初步计算案件涉案金额价税合计达16亿元。
目前,该案件近40名涉案人员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另有20人被取保候审,其中15人已被司法部门依法起诉。
齐鲁大地
戊戌年末现大案
2018年11月15日,凌晨5时,两辆轿车如离弦之箭一般急驰出济宁市,奔向省城济南……上午9时,山东省公安厅名为“鹰击3号”的虚开违法案情部署会议如期召开。
会议主持人向在座的公安、税务等部门骨干人员表示,四部委打虚打骗领导小组通过对全国税务机关申报数据、发票数据、税务登记状态等信息进行仔细筛查和分析,从中发现并锁定了若干虚开团伙的违法行迹。
其中,山东省的一个违法团伙涉嫌暴力虚开违法,涉及企业85户,涉案金额4.4亿多元。涉案地区涉及济宁市、济南市、临沂市、潍坊市、上海、安徽、河北四省13地市的22个区县。从线索信息来看,其中济宁市涉案企业最多,共有24户,涉案金额9600万元,山东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决定,此案由交由济宁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联合进行查处。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线索后,济宁市公安局和税务机关抽调人员迅速组成专案组。面对案件涉案企业户数较多、违法人员结成团伙作案的特点,专案组决定创新案件查处方法,打一场有准备的硬仗——以信息为抓手,使用大数据技术,以发票为线索,以人员为重点、以资金为脉络,追踪违法人员行迹,一张大网正悄然张开……
条分缕析
寻蛛丝找马迹
办案人员分析企业税务登记信息资料发现:24户涉案疑点企业成立于2017年2月~2018年9月,都是新办企业,其中16户企业已转为非正常企业。
从这些企业所在行业来看,除有6户是木材加工行业外,其他行业没有明显规律。但企业人员交叉任职情况突出:其中有9户涉案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是李某,其还兼任5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7户涉案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是马某。至此,涉案人员李某和马某进入专案组人员视线。但是办案人员了解李某和马某的情况后,发现这两个人均是会计代理记账公司的代理记账会计。代账会计代理多家企业的账务工作也无不妥,但是,为什么这两人代账的公司有这么多非正常户?
带着这个疑问,专案组调取了24户涉案企业发票数据,并到相关银行调取了涉案企业的银行账户流水数据,随后将发票信息及银行流水信息进行了比对分析,发现疑点企业中有15户企业有明显的资金回流现象:其中6户企业收到资金后,通过李某的个人账户回流到下游企业;5户企业的资金通过马某的个人账户回流到下游企业。此外,办案人员发现,还有6户疑点企业税务登记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为虚假信息。
调查发现的这些情况,表明李某和马某两个人在涉案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扮演的可能并不仅仅是代理记账会计这一个角色。
在对24户企业申报数据信息分析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有3户疑点企业通过在申报表中填报虚假信息的方式,虚假申报;有6户企业实际已全部将申领的发票对外顶额开具,但是并没有进行纳税申报,而是在开票后直接走逃——这两种行为方式,是暴力虚开违法的典型特征。
2018年11月19日,综合前期调查结果,专案组先期锁定了李某和马某两个案件嫌疑人。专案组将案件命名为“11·19”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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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团伙“出水”
为了掌握更多违法证据,让违法人员一一显形,将虚开团伙一网打尽,专案组决定进一步扩展案源。
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分别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专业优势,兵分两路对案件线索和案源进行扩围。
税务机关以金税三期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税务发票稽核管理系统和电子抵账系统为依托,以涉案企业的登记信息、开票信息为基础,将涉案企业上下游企业、关联新办企业,以及已转为非正常状态的木材加工等涉案企业全部纳入核查范围,以查找、识别出虚开团伙的更多虚开“平台企业”。
对于非济宁市本地的企业发票明细等涉税数据,专案组多次提请省级税务部门予以技术支持。在获取大量数据信息的基础上,专案组建立了包含嫌疑人身份信息、申报数据、发票流向、资金流向等核心数据信息的案件综合信息数据库,并通过对数据库中数据的交叉比对和分析研判,将核查范围扩展到160户企业。
公安机关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涉嫌企业名称及企业银行账户,核查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并以此为线索,及时采取侦查、监控措施,掌握了涉嫌虚开团伙大量涉案通信证据。
在此基础上,专案组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综合各类调查信息,结合涉案企业的发票信息和资金交易信息,逐渐锁定了涉案人员李某的上、下游人员吴某、王某、毛某等人,以及涉案人员马某的上、下游人员张某、董某、董某某和陈某等人。至此,虚开团伙的组织架构和基本人员已浮出水面。
雷霆出击
端窝点除毒瘤
2018年12月15日夜,济宁大雪纷飞。
寒冷的天气,丝毫没有影响办案人员昂扬的斗志。税警联络办公室的灯光彻夜不熄,映照着窗外飘舞的雪花。
案情逐渐明朗。下一步如何才能实现顺利收网,精准捣毁违法窝点,一举摧毁犯罪团伙?
根据案件特点,专案组提出了根据涉案企业涉税信息收网的设想。在对涉案企业开具发票的特点进行分析后,办案人员选取了80户涉案企业。综合运用公安部门技侦、网侦等技术,经过监控,专案组最后锁定了虚开窝点。
历经45天的奋战,“11·19” 专案最终迎来了全面收网的时刻!
2019年1月15日凌晨,济宁市公安局集合经侦、技侦、刑侦等部门以及当地派出所共60余名干警,与济宁市税务局9名人员组成联合收网组,对案件主要涉案团伙人员进行抓捕。与此同时,在济南市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对主要涉案人员毛某进行抓捕。由于部署周密,16名进入专案组视线的团伙核心涉案人员,在行动中无一漏网。
在随后的讯问中,面对专案组出示的大量证据资料,案件的几个核心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其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
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及违法团伙组织架构关系,专案组将涉案人员分为四个虚开团伙,分别为:李某犯罪团伙、马某犯罪团伙、董某犯罪团伙和董某某犯罪团伙。四个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以虚假注册或收购的方式网罗160家企业,伙同中间人李某、吴某、毛某和陈某等人,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非法购买发票虚抵进项,同时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对外虚开销项发票,涉案价税合计16亿元。
时值农历腊月十六,春节即将来临,济宁市充满了喜庆祥和的节日气氛。专案组经过连续几天的突击讯问,已非常疲惫。但为了巩固办案成果,将案件办成铁案,他们顾不上休息,又踏上了外出协查、取证的征程。30名办案人员分7个小组奔赴江苏、上海、合肥、唐山等地对涉案企业的部分上、下游企业及有关人员实施外调。在全体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下,2019年春节后,涉案违法团伙的主要核心人员被检察机关全部予以批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案件的成功告破,等待涉案违法人员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