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业协会行为,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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