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

2019年05月30日 17:37  点击:[]

 

财会〔2019〕9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    

  2019年5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