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

《文秘事务处理》教学大纲

发布时间:2019-07-02浏览量:

一、课程性质

秘书,在我国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置的一种行政职位;在世界范围内是最广泛的社会职业之一,对社会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研究秘书工作的规律,研究秘书人员的任职要求,已成为一门新的学科——秘书学。《文秘事务处理》已成为高等和中等专科院校设置的专业之一,也是普遍开设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每一个已经在秘书这个工作岗位和准备踏上这个工作岗位的人,都必须学习与研究这门学问,以提高自己从事秘书工作的自觉性和科学性。

二、教学目标

通过《文秘事务处理》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秘书的基本职能,信息工作的含义,公文办理的意义和作用,会议、会见、会谈的基础知识;掌握秘书工作的内容与作用,公文撰拟与办理,信访和保密工作,秘书日常事务与管理,秘书的素养,秘书的工作能力,秘书职能环境的优化。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教学内容与课时安排

教学内容

课时分配

第一章 绪论

2

第二章 信息与调查研究

2

第三章 公文撰拟

6

第四章 公文的办理

2

第五章 会议与会谈

6

第六章 信访工作

2

第七章 秘书日常事务与管理

6

第八章 保密工作

2

第九章 秘书的素养

2

第十章 秘书的职能环境

2

第十一章 秘书的工作能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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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是评估教学质量的一种有效方法,对教学活动和教学质量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因此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教学的真实情况,根据不同评价对象、不同学习主题或学习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评价。综合采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动态评价等方式,注重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的评价。本课程的考核包括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

(一)过程性评价占总成绩的40%。根据学生在线下学习中的课堂表现进行考核,包括考勤、回答问题、作业完成情况等。

(二)结果性评价占总成绩的60%侧重考核考查学生对秘书事务处理知识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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