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秩序册
发布时间:2016-06-21阅读数:
一、考试时间:
2016年6月27日——7月1日
二、参考学生:
2014级、2015级专科学生。
三、组织机构:
主 考:赵丽生
副主考:李锦元 田晓红
1.巡视组:教学指导委员会、团委、教务处、各教学院书记。
2.考务组:由教务处全体人员组成。
(1)试卷领取工作人员:白瑞华 吴 杰 李丽丽
(2)试卷回收工作人员:杨虎成 李春花 李 澜
四、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由全体教师、班主任和思政系列人员组成。
五、听力放音:史洁
六、注意事项:
1.试卷领取时间及地点:请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在办公楼二层教务处(223房间)领取试卷并履行签字手续。
2.试卷封装地点:1号教学楼1211教室。请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和试卷专用袋,考场记录单交工作人员收回,试卷装订后装入试卷专用袋。
3.每场考试结束后,请各教学部门派专人到1号教学楼1211教室领取本部门试卷,以便及时安排阅卷工作。 附: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表
教务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