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通知公告

学校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11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考生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11-09阅读数: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的防疫形势,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和我省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近14天绿色行程卡、当日更新的“健康码”绿码、考前14天内(11月6日-11月19日)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见附件1)。

2.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动态化管理原则,考生必须严格执行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政策。尤其是非考点在校生要及时关注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区)最新防疫要求。

3.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考生,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有14天内省外旅居的学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7.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佩戴口罩,接受测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当日体温≥37.3℃,可进行一次复测,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查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8.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和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9.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0.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如发现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一律按作弊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

11.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可申请全额退费。请考生于考前向山西省财政税务学校考点的指定受理邮箱(sxsczjwc@163.com)发送电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退费申请”,内容包括:(1)退费申请表(见附件2)。(2)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本人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确因考前疫情临时管控而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于11月23日前提交退费申请材料。逾期可视同自愿放弃。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申请材料,考点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比对,弄虚作假骗取退费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感谢广大考生支持和理解,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教务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