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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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07 浏览:

全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太阳集团资产管理能力和办学效益,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全员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全程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全面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全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现定于12月7日起在全校范围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查主体

本次清查以部门自查为主,部门负责人要对财产清查工作负总责,财产管理员及相关使用人员具体负责。

二、清查时间

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31日

三、清查范围

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所有固定资产。

四、清查步骤

(一)下载附件,按表样1《山西财专固定资产财务账》,筛选出本部门资产,与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账账核对,同时进行实地盘点,账实核对;

(二)按照附件表样2建立或完善本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手工账簿);

(三)按照附件表样3建立或完善本部门《固定资产部门分类卡片》,并按此表要求保存;

(四)按照本部门方便管理原则在固定位置粘贴固定资产条形码,一码一物;

(五)按照附件表样4完善部门间调拨手续;

(六)按照附件表样5、表样6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盘盈表(即有物无账)、固定资产盘亏表(即有账无物);

(七)按照附件表样7统计本部门闲置资产;

(八)附件表样1《山西财专固定资产财务账》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如2020年12月本部门仍有固定资产,须按以上步骤继续完成清查工作。

五、清查结果

各部门财产管理员务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该部门清查结果形成财产清查报告,同时附固定资产盘盈表、固定资产盘亏表、闲置资产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报请学校审核后,统一按要求进行后续处理。

六、清查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漏掉任何一项资产,做到样样清楚、件件清晰,全面彻底地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严控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为下一步开展的清产核资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山西财专固定资产清查表样


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