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课教学部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量: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立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部门教研室工作职责。
第一条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讨论,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素质。
第二条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
第三条 根据学校教学规划,拟定本教研室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四条 开展教学检查工作,随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做好评教工作。
第五条 建立听课制度,组织公开教学活动,提高教研室整体教学水平。
第六条 组织教材编写、多媒体课件制作,开展资源建设。
第七条 组织教学研究。教学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研究,重视素质教育、思政教育及其它教育思想、教育政策方面的研究。
第八条 协助部主任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以老带新,以新促老,新老共进,共同提高。
第九条 组织外聘、拟进教师及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并对其进行教学能力分析鉴定。
第十条 开展科研活动,举办学术研究、专题研究、知识讲座等活动。
第十一条 做好相关竞赛的组织与培训工作,如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比赛、数学建模竞赛等。
第十二条 建立教学管理档案,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教学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 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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