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通知
各系:
根据太阳集团《评先评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求为2013级、2014级学生。先进班集体要求班级组建时间满一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随同先进班集体一并产生,不得分开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德行素质测评学年平均名次为班级前20%;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刻苦钻研,勤于实践。课程评价分学年平均名次为班级前20%;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身心素质测评学年平均名次为班级前20%;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年平均名次为班级前20%;
5.入校时间满一年。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条件1、2、3、4条;
2.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
4.对做出特殊贡献者,课程评价分学年平均名次可放宽到班级前35%。
(三)先进班集体
1.有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正派、团结协作、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队伍;
2.学风好,班风正,全班同学集体观念强,团结互助,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积极组织和参与政治理论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
4.全班同学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班内无严重违纪现象;
5.学年内学习成绩班级合格率、体育达标率、公寓卫生合格率位居前列;
6.注重安全教育,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班级组建时间满一年。
三、评选程序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班级或学生会在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由各系、校团委评选,学校审定,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班级申报,各系或学校评审组在听取各班级负责人汇报和查阅实证资料的基础上,按评选条件和比例评定,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学校将对各系申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定。各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和程序进行,杜绝弄虚作假,做到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四、表彰和奖励
1.学校将对获奖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2.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均要报送相关材料,并填写审批表,装入个人档案。
五、材料报送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报送事迹材料1份、审批表2份,先进班集体须报送事迹材料1份、申报材料1册、审批表1份;优秀辅导员须报送事迹材料1份、审批表1份。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格式统一为A4纸大小,页面设置上边距3.8cm、下边距3.6cm、左右边距各为2.7cm;主标题为二号黑体;副标题为山西财专XXX系XXX班XXX同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事迹材料或山西财专XXX系XXX班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字体为三号楷体;正文为三号仿宋体;落款为年月日。
3.凡涉及班级名称、专业名称一律使用全称。以上材料须按照规定格式打印,并按照份数上报,一律不得手写,并于11月26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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